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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物价局关于加强市场药品价格监管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铜仁地区物价局  发布日期:[09-10-30 17:18:08] 点击次数:[]

铜仁地区物价局
关于加强市场药品价格监管
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物价局:
    为了认真落实地委行署关于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部署,防止我区市场药品价格异常波动,维护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现就加强对全区药品销售单位药品价格的检查、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药品和相关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管,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药品价格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物价局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印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的通知》(黔价医药[2006]226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药品销售价格的管理,严格实行差率控制,即:批零差率西药类不得突破 15 % ;中药饮片类不得突破  25 %。

    二、加强药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全区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督促药品销售单位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凡是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药品,要严格执行政府规定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要运用提醒、告诫、劝阻等方式,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要认真贯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要求各药品零售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明码标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其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价目本、费用结算清单等方式实行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政府价格政策规定的,特别是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要依法处理,从重处罚。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认真落实“12358”值班制度。
    近期,各地物价部门要把稳定市场物价特别是药品价格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工作效能,迅速、正确地处理价格举报投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价格举报值班制度,精心安排、落实到位,确保价格举报电话畅通。
    四、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及时预警预报。
    各地要高度重视价格监测工作,要在经营规模较大的药品经营单位设立药品价格监测点,对重点品种药品的实际购进、销售价格及招标采购药品的实际中标价格实施监测。要加强对药品市场价格的分析预测,发现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突发的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地区物价局和当地政府,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要确保监测内容及时、准确,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
    五、加强领导,成立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价格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组织开展工作。要确定专门人员做好价格监督检查和监测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总、上报。对异常波动的药品价格,要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对市场药品价格监管工作不力的,要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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