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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物价局关于开展2010年元旦、春节 期间市场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10-01-05 08:40:31] 点击次数:[]

                   铜仁地区物价局
   关于开展2010年元旦、春节 期间市场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物价局:
    201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我区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节日。按照省物价局和地委、行署对做好“两节”期间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元旦、春节市场物价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节日市场物价检查时间,从2009年12月28日开始,至2010年2月20日止,各县可结合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分重点进行。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两节”市场物价大检查主要围绕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和节日消费热点进行,重点整治趁节日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从事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合谋串通涨价,随意提高客运票价、恶意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各类商品、服务价格以及车站、宾馆、码头、停车场等价格和收费明码标价公示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客运票价和粮食、食用油、肉、蛋、禽、蔬菜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检查和巡查,发现重大问题(如排队购买或抢购情况)应及时报告。
    三、检查方法
    本次市场物价大检查,按属地管辖与级别管辖相结合、以属地管辖为主的原则确定检查工作分工。各县(自治县、市、特区)物价局负责辖区内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协助铜仁市物价局对铜仁城区市场价格执行情况及明码标价情况,以及春运客运票价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和协查工作,并对全区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四、检查工作要求
    1、开展节日市场物价大检查,是全区各级物价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务实举措。维护节日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是物价部门贯彻“放得开、管得好”,打造“和谐铜仁、平安铜仁、诚信铜仁”的具体行动。各级物价部门要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制定好工作计划,落实好工作措施,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部门联系和沟通,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尤其是要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的联系,争取他们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3、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价格政策和法规宣传教育,继续采取形式多样的告诫会、通报会、告诫书等形式,提醒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杜绝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重在纠正和规范,对屡查屡犯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和处理,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好“两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稳定。
    4、加强检查期间的信息报道反馈工作。分别在2010年元月10日、20日、30日,2月10日、20日为书面报送检查行动工作动态时间。
    5、各地要加强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检查人员,做到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巡查、检查不间断。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及时反馈各类价格举报投诉,进一步提高快速处理能力,切实维护价格执法的良好形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在果断处理的同时要迅速上报地区物价局和当地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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