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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电网销售电价
作者:  发布日期:[09-05-26 09:14:24] 点击次数:[]

贵州电网销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110 千伏以下 110-220 千伏以下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电价 0.4556 0.4456 0.4456        
其中:城镇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生活用电 0.4086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 0.7400 0.7300 0.7200        
三、商业电价 0.9180 0.9080          
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 0.6050 0.5950 0.5850        
其中:中、小化肥电价 0.4022 0.3922 0.3822        
五、大工业电价   0.4516 0.4316 0.4166 0.4066 45.00 30.00
其中:电炉铁合金、 电解烧碱、 合成氨、电 炉钙镁磷 肥、电炉黄 磷、电石生产用电   0.4416 0.4216 0.4066 0.3966 45.00 30.00
中、小化肥   0.3092 0.2892 0.2742 0.2642 30.00 20.00
六、农业生产用电 0.3789 0.3689 0.3589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 0.2289 0.2239 0.2189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中的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为0.56分钱,其他各类用电为0.63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2分钱(其中化肥生产用电为0.1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非居照明和商业用电为2分钱,大工业、非普工业用电为0.8分钱。
    5、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销售电价按上表所列分类用电价格扣减相应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后执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除外),其中非居民照明和商业用电扣减2分钱,大工业、非普工业用电扣减0.8分钱。
    6、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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