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物价局网欢迎您 收藏本站 回到首页
首页 机构简介 领导介绍 政策法规 价格新闻 政务公开 价费文件 区内动态 行风建设 价格监督检查
首页 >> 地区物价局 >> 区内动态 >> 正文
地区物价局为企业排忧解难
作者:  发布日期:[11-10-19 15:18:16] 点击次数:[]

 

贵州大龙铁合金集团和玉屏县有色冶金集团曾多次向我局以报告的形式申请解决基本电费,为了给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为企业排忧解难,我局及地区工信委、贵州电网公司铜仁分公司多次向省有关部门反映。省物价局已对此问题给予贵州电网公司书面回函,同意“从 201191日起临时性对高耗能企业按月申请核定用电容量,并以核定的容量据实计收基本电费。”贵州电网公司将对企业承包负荷在 95%及以上的,按以前的收费标准征收基本电费;对负荷低于 95%的,按实际用电量收取基本电费。按此规定,企业整体减少一些负担,具体减负的数据需视企业的用电负荷及开工时间来计算。

 

     
 
主 办:贵州省铜仁地区物价局    承 办:贵州省铜仁地区信息管理中心
 
 
管理员邮箱: admin@tr12358.gov.cn电话:0856-5200382
 
 
铜仁地区物价局版权所有